English Web Site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您的位置:中华全科医师学会 >> 继续教育通知 >
【字体:打印本页

公布2017年中华医学会等第一批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

2017-02-17 09:49:47   来源: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   评论:0 点击:

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

 

全继委办发﹝2017﹞01号

 

关于公布2017年中华医学会等

第一批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

 
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卫生计生委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,有关学术团体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:
    根据《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》(全继委发[2006]11号)的有关规定,现公布2017年中华医学会等6个学会、协会第一批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,共321项。其中:中华医学会21项(附件1)、中华预防医学会70项(附件2)、中华护理学会16项(附件3)、中华口腔医学会139项(附件4)、中国医院协会23项(附件5)、中国医师协会52项(附件6)。项目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(http://www.nhfpc.gov.cn)和中华医学会网站( http://www.cma.org.cn及六学(协)会Ⅰ类学分项目公布管理系统(http://xhgb.cma.org.cn)同时予以公布。)
    各学会、协会及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,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、名称、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。举办项目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。项目举办过程须规范、守法,确保培训质量并规范发放学分证书。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,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、考察等活动,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。主办单位在项目举办2周前须将项目编号、办班通知、日程等相关资料报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,自觉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。
    请各有关学会、协会切实加强对项目主办单位和项目举办过程的监管,有效防范、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并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(包括项目举办情况、工作总结、监管措施、建议等)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。
 

附件: 

1、2017年中华医学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(第一批)(网上公布).pdf

2、2017年中华预防医学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(第一批)(网上公布).pdf

3、2017年中华护理学会Ⅰ类学分继续教育项目(第一批)(网上公布).pdf

4、2017年中华口腔医学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(第一批)(网上公布).pdf

5、2017年中国医院协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(第一批)(网上公布).pdf

6、2017年中国医师协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(第一批)(网上公布).pdf

7、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地址及联系方式.doc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(代章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
 
 
 (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)